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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5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1月02日 发布

  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4类食品2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8年45号).doc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8年45号).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8年45号).xls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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