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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C18000000003332072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9月21日 发布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18年 第52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GC18000000003332072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在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鹤王牌阿胶浆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3332072。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鹤王牌阿胶浆(生产日期2018-04-12,规格20g/瓶)蛋白质项目不符合Q/SHS 0001S-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20186月5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8年412日共生产鹤王牌阿胶浆59盒,其中公司自检用3盒,其余56盒全部销售给京东商城。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内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三、产品控制情况

  20186月6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依法责令山东鹤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要求该企业立即面向经销商发布产品召回通知,同时面向社会发布产品召回公告。目前企业共召回产品36盒。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9月2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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