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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第8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8月13日 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2号),涉及我省1家进口食品代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销售的标称大连百斯顿环球食品有限公司代理、Aquaessence BMTG Pty.Ltd.生产的火山岩饮用天然泉水(原产国:澳大利亚),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013mg/L,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05mg/L)高出1.6倍。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辽宁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对大连百斯顿环球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购进和销售同种产品,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购进和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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