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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2018年 第59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8月14日 发布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中药材“五加皮”(批号:201712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上述不符合规定中药材,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将该企业使用假劣原药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的处理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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