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大米、小麦粉、水果、蔬菜、食用菌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巧克力制品7类食品共8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大米13批次,全部合格;小麦粉22批次,全部合格;水果17批次,全部合格;蔬菜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菌及其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巧克力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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