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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3月19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1号)中,有1批次产品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廊坊市艾森维尔好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标:十二花香。型号规格:200克/瓶。生产日期:2017-11-19。被抽样单位:正元合谷(北京)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抽样地点:流通网购。不合格项目:霉菌。

(二)现场检查及产品控制情况。当地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廊坊市艾森维尔好农蜂业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0瓶、14公斤,已全部售出。该企业已采取措施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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