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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3月21日 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168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类食品168批次样品。其中, 炒货及其坚果制品19批次,合格19批次;酒类134批次,合格132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15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 泸州泸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3-8),酒精度检出值为45.1 %vol。标准规定为50(标签标示值)±1.0 %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 大竹县广丰酒厂生产的好日子囍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11-15),酒精度检出值为41.3 %vol。标准规定为50(标签标示值)±1.0 %vo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 湖南长沙口口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海燕(鱼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7-20),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2 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 湖南长沙口口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鱼仔(生产日期/批号:2016-7-22),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4 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炒货及其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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