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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6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3月12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白酒、大米、蛋及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及面包、坚果与籽类、蜜饯果脯、牛肉及副产品、禽类及副产品11类食品共15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白酒16批次,全部合格;大米15批次,全部合格;蛋及蛋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23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3批次,全部合格;糕点及面包16批次,全部合格;坚果与籽类食品16批次,全部合格;蜜饯果铺23批次,全部合格;牛肉及副产品6批次,全部合格;禽类及副产品5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检验项目

  2 白酒合格信息

  3 大米合格信息

  4 蛋及蛋制品合格信息

  5 豆制品合格信息

  6 方便食品合格信息

  7 蜂产品合格信息

  8 糕点及面包合格信息

  9 坚果与籽类食品合格信息

  10 蜜饯果脯合格信息

  11 牛肉及副产品合格信息

  12 禽类及副产品合格信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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