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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6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2月26日 发布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6)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速冻食品、调味品2类食品47批次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速冻食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洮南市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乐福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48g/kg,标准规定为≤1.0g/kg;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29g/100mL,标准规定为≥0.40g/100m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3.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226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80226.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226.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802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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