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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合格情况的公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2月12日 发布

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2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水果制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0180212

2.食品抽检合格-20180212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本次检验项目-20180212.doc

食品抽检合格- 201802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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