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2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2月09日 发布
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生产的五加皮(批号1703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经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1703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含量;经西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1705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杂质;经确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标示为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苓白术散(批号16090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详见附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
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1 | 五加皮 | 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 | / | 170301 | 禹州市中西药采购供应站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浸出物 | 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2 | 麸炒苍术 | 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 | 170301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水分、含量 |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3 | 红花 | 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 | 170501 | 西平县柏国医药有限公司金梁桥大药房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杂质 | 西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4 | 参苓白术散 | 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 每袋装6g | 160902 | 确山县医药公司春天大药房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水分 | 确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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